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

遭濫用智財法之人威脅給付和解金,該如何處理呢?

Q4:碰到智財蟑螂怎麼辦?

所謂的智財蟑螂,就是蟑螂們利用智慧財產權法威脅企業主,例如說:你現在違反著作權法(例如公司電腦內有盜版品、盜圖等等),如果不給我一筆和解金(通常是天價),我就要告上法院,而且這是公訴罪不能撤回……。最誇張的是,智財蟑螂有時候未必有真正企業的代表權(單純來唬爛的),而且有律師事務所專門與智財蟑螂配合。換句話說,企業主不管有沒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智財蟑螂都會配合律師事務所,以發「律師函」的方式,要脅企業主,以刑逼民企求高額和解金。那麼,碰到智財蟑螂應該怎麼辦呢?

一、放輕鬆,律師函也只是一張紙而已:
先深呼吸,放輕鬆。雖然收到蓋有○○律師事務所,◎◎律師紅色大印的律師函,限你7日內回信,讓你很緊張。但是律師函,只有催告的效力,並不代表公權力。這張紙,不會讓你坐牢,也沒辦法讓你被強制執行,所以別緊張。

二、 查清楚對方有無代表權:
沒錯,對方可能就是來唬爛的,智財蟑螂可能根本沒有代表權。這就是為什麼智財蟑螂們,要和律師事務所合作,嚇唬不懂的企業主們。

三、 如果對方真有代表權:
建議想辦法與對方和解。
非公訴罪(告訴乃論之罪)策略上,時間可以拉的比較長些,因為無論偵查階段,或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談和解撤回。

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的話,因為一經對方提告,就沒辦法撤回。所以盡量表示自己資力有限,真的還不出錢來,你如果真的告我,我寧願被關等等,以換取較佳的談判籌碼和解。如果對方真的提告,可以向檢察官表示希望可以和解,換緩起訴的機會。至於和解金額應該多少才合理,可以從一件產品(例如光碟一張多少錢)談起,換一個合理的價格。

Q5:智財蟑螂濫發律師函給客戶,說我們公司違反專利法,導致客戶紛紛前去,我們應該怎麼辦?

一、先找律師諮詢再發回函:
實務上曾經發生過,競爭廠商為了在求勝,與智財蟑螂合作濫發律師函,導致客戶紛紛下單求去,公司業績大減。在智財權紛爭尚未進入訴訟程序前,就讓企業主獲利下跌。

發生這樣的情況,建議先不要急急忙忙寫存證信函回信給競爭對手。因為在對於法規的掌握還不夠全面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錯誤的判斷。應該要與律師諮詢過後,對於法規與己方的勝算有全盤掌握,再委由律師發律師函,才可以作出全面的判斷與準備。

二、對方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
按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為此,公平交易委員會發佈「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規定企業倘濫發警告信函,且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者,構成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之違反。除得要求對手除去侵害以外,尚得要求法院因被害人之請求,如為事業之故意行為,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三倍。除此之外,亦得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企業的不法競爭行為。


【相關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4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第2條:「本處理原則所稱事業發警告函行為,係指事業以下列方式對其自身或他事業之交易相對人或潛在交易相對人,散發他事業侵害其所有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之行為者:(一)警告函。(二)敬告函。(三)律師函。(四)公開信。(五)廣告啟事。(六)其他足使其自身或他事業之交易相對人或潛在交易相對人知悉之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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