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

1、成功的門票:態度一百分

如果要我挑選出創業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我想我只會挑一個:「態度」。
把英文字母排分數,A1分、B2分、C3分、Z26分,以此類推。我們會發現:
知識knowledge96分;
努力工作hard work98分;
而態度Attitude,是100分!

是態度,改變了我們每個人的命運。

民國102年時,成鼎律師事務所接下了一個棘手的官司。一個原住民女孩Lucy,留著漂亮的長髮,有著燦爛的笑容。說起話來,聲音真好聽,比誰都熱情!她,卻因為官司纏身,彷彿住在地獄裡面。

Lucy因為長年居住國外對於華語不熟悉,在離職前被老闆半推半就簽下了新台幣二千萬元的本票與切結書。切結書載明:公司是Lucy的,老闆為Lucy代墊了二千萬元。其後,老闆向Lucy起訴請求返還代墊的二千萬元!

這個案子一審時,Lucy很單純且老實,把自己的存摺交給法官看,和法官說:「我的存款沒有二千萬元。」覺得這樣就可以打贏官司。

但因為Lucy開庭時對法官說:切結書確實是我簽名的,所以法官判決:Lucy必須賠給老闆二千萬元(判決主文是:被告Lucy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仟萬圓整)!在上訴期間二十天內,Lucy找上了我們。

這個官司很難打,因為二審時法官一路公開心證:
Lucy你的證據就不in favor of you。」(不知道法官為什麼要說英文
「我看你中文說的滿好的,切結書字跡也工整,怎麼會是被脅迫呢?」
「你簽了切結書,意思表示沒有撤銷,也超過時效了不能撤銷,你要我怎麼判你贏?」

雖然一路處於挨打的狀態,但我們還是想盡辦法希望可以打贏。最後找出了一個突破點說服法官:切結書的簽訂只有形式證據力,沒有實質證據力。Lucy的案子,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老闆雖然提出切結書,上面有Lucy的簽名說Lucy為老闆代墊了二千萬元。但是究竟有沒有代墊二千萬元,應該由老闆拿出證據(例如匯款證明,收款憑條),如果沒有代墊二千萬元的證據,就應該判決老闆敗訴!

我永遠忘不了,在結辯法庭內,說完話時,Lucy的老母親在我們後面鼓掌叫好,說:「說的好。」

最後,官司贏了。
如果我們在官司任何一個階段放棄,或者被法官的公開心證打倒(後來想想他是故意挑戰我們),就不會有後來的勝利。

創業,乃至於人生,其實都是這樣。

沒有任何人可以讓你放棄。
只有你自己可以放棄自己。

態度,是成功的保證門票。就算失敗了九十九次,只要最後一次成功,就是成功。

格局決定結局、態度決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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